北辰区计划生育详细执行标准是怎样的?村与村执行标准是否一致?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按照《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我区社会抚养费征收严格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征收,具体征收标准、程序等在《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中规定比较详细。
区计生办已经与您进行了沟通,并详细解答了咨询的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