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富力桃园二期天域园业主,我们的土地性质是商用的,当时买房承诺我们民水民电民气,只是商用暖气。交房后,小区99.9%的居民都是自住,在高额的商用暖气费下,业主无力承担。
请求政府调查小区,如确是99.9%自住,请申请民用暖气。
多谢政府!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办立即责成双港镇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富力天域园地块在开发之初,用地属性就定位商业金融类,项目为不限购、不限贷、产权40年的公寓。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中也明确指出了富力天域园为酒店式公寓性质,属于非住宅类建筑,从未向业主承诺供热按照住宅标准收费。根据网友的诉求,双港镇政府与富力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协调,开发商表示,因地块性质决定,暖气收费改为民用收费标准是无法实现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为“美丽津南”建设献计献策。
中共天津市津南区委调研督查考核办公室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