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您好:
我想您反映一件极其严重的事情,坐落在北辰区高峰路(天重道与快速路之间天重机械园附近)有一个小型电镀厂无任何合法手续,也不按照国家酸类处理办法,严重的污染了大自然的环保,在当今形势治理环境情况下,应该严惩或取缔依法追究责任,希望英明的领导作出明智的选择,期待您的处理意见,此函已多种方式寄出向各级机关和领导寄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已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二次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10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区环保局调查,该电镀厂未有名称,主要进行镀镍生产。于2013年1月未办理环保申报审批手续现址投入生产,产生的电镀废液及酸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该厂车间下水道。2014年1月2日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时未生产,该厂负责人表示根据订单情况进行间断性生产。环保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立即拆除设备,停止违法行为;1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时,该厂设备已拆除搬迁,负责人不知去向。
2014-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