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于2013.12.12购得新车一辆,开具了正规发票,当时只是提走了裸车,并未办理上牌等手续(准备自己去办理),并于2013.12.20在北辰区公证处进行公证备案。2014.1.6去北辰公证处索取公证书被告知不能出具公证书,理由是没有收到工商部门传来的购车数据,让我联系卖家,后得知他们未到当地(西青)工商部门备案,所以造成现在这样的后果,不能出具公证书,也不能办理上牌等手续,给我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现在不知道如何处理,请局长帮忙解决一下,真的是走投无路了。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2013年12月23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会议明确,对于12月16日零时前购车并提供全款机打发票,但工商局电子台账无记录的,公证部门可以受理出证。对于您的这种情况,公证机构应该受理并出具公证书。请您到北辰区公证处再次确认并说明情况,同时可致电市司法局咨询解决。您也可拨打市调控办热线电话24539021,24539022进行咨询。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