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东升里第一小区4号楼的业主,本来东升里第一小区4号楼停车就很不方便,现在位于东升里第一小区七号楼对面停车的地方,好多业主都靠两棵树占车位,有的业主还在没有树的地方自己单独立了个杆占车位;我们有一次停车时,因为业主没拉绳,我们就停了进去,业主出言不逊,我们不得不把车停别处,我想问这种情况果园新村级市容科为什么不管理,小树也是无辜的,这几棵小树都不再生长了,汽车撞坏树还赔偿,这样是不是也算破坏花草树木也是不是应该也赔偿。现在北辰区打造四清一绿,我们希望建立美丽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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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已收悉。我区果园新村街接到此件后,街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处理反映问题,街市容科工作人员及时与您进行了联系,做好了解释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