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2011年11月来津并在东丽区万新派出所警务站申领了暂住证,但随后在东丽区华明镇贷款买了自己的房子(房本已经下来了,是我的名字),但是暂住证一直未进行变更。
今日我去华明镇想申请居住证,却被告知应该去万新村领取否则只能先登记六个月后才能领取。
我的问题是:我到底是应该去哪里申请居住证呢?
由于着急申请居住证,请尽快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得到回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您可以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街(管委会)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派出所内))办理,或者由所在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由于办理居住证必须有暂住登记6个月以上的记录系统才能通过,如果您的暂住证一直没有按年限登记变更过的话,您可能需要先登记,6个月后才能办理。有登记六个月以上记录到现居住地办理即可。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政府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