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和平公证处工作,任职翻译岗,不是公务员,也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近一年,也没有五险一金。咨询如何维权?
详情补充如下:通过面试后领导说是派遣工,但至今也没签派遣合同,我应去哪个部门反映此事。
谢谢
尊敬的网友您好:
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劳动合同法》一般也适用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和一般劳动者。您的孩子在公证处任翻译,应当先确认其待遇标准是否为参公,如果仅为聘用制,则劳动关系双方为您的孩子与公证处,可以要求公证处为您的孩子补办社会保险,具体情形需要继续与公证处协商或至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仲裁。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李娅文律师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