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普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大港油田港西地区开发的港西新城项目,一期按购房合同应于2013年12月31前交房,普丰已于2013年11月20日开始通知业主收房,但小区绿化何配套设施也一直未完工,不具备收房的条件。我想请问该项目是否已经取得《新建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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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