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因为本人所在单位仍旧实行产假90天、晚育30天、难产15天的产假政策,但是我看到“百度”对产假的解释中已改为98天,我们单位领导表示需要取得相关休假文件的复印件才能调整假期。
故向您咨询现在国家以及天津市有关晚育妇女产假的相关规定的具体情况,在何部门可以取得相关文件,或者可否将文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20258379@qq.com。
非常感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将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4年1月
您好,留言收悉。根据你所提到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关于女职工产假问题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此有相关规定.此规定可以在网上搜索并下载。
南开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