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位于海馨园二期,今年6月份租给一个人,租期半年,现已到期。但是租房者已经一个星期联系不到了,又不敢自己进去,怕被对方诬陷里面丢失重要物品。我给110打电话求助,对方不管。
如果走法律途径需要很长时间。我只是个最底层的工薪人员。每个月还要还房贷,实在没有经济能力这样拖下去,请县领导给予帮助。
尊敬的“张伟”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日
尊敬的“张伟”网友:
您好!您请联系所在小区物业经行协商处理。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