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红桥区2012年12月退伍的义务兵,回来之后因为有安置卡一直等待安置工作,直到13年6月区民政局开会说安置前景不乐观,没有好单位,于是我选择货币安置,民政局也说之前的几个月算是安置期,保险视同给上。当我找到红桥区社保(育苗路),有关人员说知道有这个政策,但没办理过不知道怎么操作。我的社保明细也没有安置期间缴纳社保的记录,都说不知道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呢?~有政策却不实施,那岂不是成了一纸空文?当兵光荣可我们回来之后却是这种结果实在令人寒心,希望有关部门抓紧给予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后,已责成区人社局与您联系解答相关问题。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红桥区政府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