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3-12-26 08:29
标题:我的合理要求为什么得不到解决
内容:

    尊敬的市领导:

    您好!我是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职工,我于2011年1月1日在单位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协议期至2015年3月11日我退休日止,今年事业单位实行了绩效工资改革,住房补贴也提高了比例,我每个月比上岗工作减少收入近3000元,内部退养执行的是人事局2003年103号文件,2013年和住房补贴调整和当初的收入发生了重大变化,本人提出中止原协议,回岗工作。原单位和残联给予的答复是“原文件还在执行,原协议还在协议期不能中止。”请求领导协助解决我的实际问题,我的理由是:“原协议执行的基础政策发生变化了,我也要求变化。”恳请领导关心我的正当请求,给予解决!多谢!

    我的联系方式:13920519218

    天津市残疾人文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

    职工:张建利

    2013.12.26

督办单位:市委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4-01-29 15:48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市残联高度重视,1月24日,召开党组会听取了文体中心的工作汇报,并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研究。由于您因家庭和个人身体原因,于2010年12月15日提出内部退养申请。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市残联批准,当月签订了《内部退养协议》,实行内部退养,其内退办理完全符合津人﹝2003﹞103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

  2013年,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现改为“按月住房补贴”)缴纳比例调整后,您的绩效工资改革前后相比,应发工资增加767元/月,实发工资增加784元/月。补充住房公积金也从原来的716元提高至1051元。您内退期间享受的工资待遇一直高于津人﹝2003﹞103号文件规定标准,不存在绩效工资改革和补充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导致您个人“收入发生了重大变化”的问题。

  会议决定同意文体中心领导班子建议,继续执行与您签订的《内部退养协议》。希望您能正确理解。  

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月29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