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留言中反映的公司为凯莱英医药集团下属的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主要从事高新医药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和生产,为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该公司由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设计,公司厂区分为厂前区和生产区, 厂前区建有2栋研发中心楼、1栋联体三层科研楼和五层综合楼(您所反映厂区内设立职工宿舍即指在综合楼内设立科研生产人员倒班休息室);生产区建有1个生产车间(丙类)、2个化学品仓库(1个甲类、1个乙类)及辅助用房等。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民用建筑距离甲类化学品库不得少于30米,距离乙类生产车间不得少于10米,距离办公场所不得少于6米。经现场核查,综合楼与北侧化学品库防火间距为190米,与西北侧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为102米,与研发中心楼防火间距为29米,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要求。
市安全监管局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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