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2013年在西青区张家窝买的商品房,预计2014年能交房,买房时户主是我本人,本人是外地户口,我老婆是天津集体户口,请问回头我老婆的户口能否落到张家窝这房子这?要走什么程序?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