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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阎*       提问时间:2013-12-24 19:17
标题:卖房救母
内容:

    尊敬的和平区区长您好:

    我家在和平区有一套我母亲名下的公产房。因为母亲本人于2013年11月28日在美国突发脑出血,送到医院后做了开颅手术,费用是14万美元到目前,在以后的日子康复费也是每月需要1.5万美元。无力偿还美国的医药费,需要卖掉天津和平区的这套房子,但是现在我母亲本人全身不能动没有办法亲自回中国卖这个房子,我和妹妹的名字都这个户口本上。我知道我们的国家是有政策的户主本人不到场是不能卖这房子的,但现在我母亲这样的情况肯本就不能回来。我很无奈的请求您帮助我咨询并帮户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什么手续我会全力配合。附上一张我母亲在美国康复中心的照片

[附件1]

回复部门:和平区   回复时间:2014-01-07 16:2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进行调查处理。

  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如出卖公产房屋,需到市津房置换有限公司办理房屋置换手续。房屋置换时承租人是否需要到场等具体细节问题,可向市津房置换有限公司或市房产总公司进一步咨询。

  区房管局已通过电话将市津房置换有限公司和市房产总公司的咨询电话向您做了告知,并就办理业务的相关手续进行了解答。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欢迎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委督查室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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