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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通过天业成人力资源介绍进入开发区十三大街康师傅制面厂做搬运工,自3013年11月19日晚20点上第一个班(12小时一班)至2013年12月9日共计工作了14个班,12月7日凌晨3点多在精料厂我们三人跟一名老手发生了争执,我们三人找班长说明原委后被安排在制面厂搬方便面直到下班,那名老手气不过就回家了,两天后即9日早晨班长拿了一张罚款单让我签字说我们四人在12月7日早退罚款10000元,并告诉我说那两个新来的走了不干了,你要不签字也不用干了,我没有签只有被他们辞退,我给班长打电话要工资班长说不签字领不了工资,无奈之下我报了警,在派出所里警察跟我说这事应该归劳动局管我们尽量跟你联系一下他们,四个小时后来了一个负责人,我说明原因后该负责人对我说他不知情回去落实一下再回复我,五天后再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说给我600元其余的扣除做罚款,在天业成签的协议是每月基本工资是2700元外加600元饭补,计件多劳多得,装车方便面0.01元一箱、水及饮料1.5元一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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