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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杨**   提问时间: 2013-12-22 13:55
 标题:居民的污染的固体废物无法处理
内容:

    1,居民的污染的固体废物无法处理,例如,电池,手机电池等。环卫部门一般也不分是不是可回收,全部当一般垃圾处理,

    2,环保局应该与学校沟通,从小学就应该教育保护环境,从小做起,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做起,小学就应该有专门讲解保护环境的课,垃圾分类,随身带手帕,等等。

    3,路边的垃圾箱应该单另把回收有毒有害的箱子做一个可以拉开,而且可以自动关闭的门,防止人随手把其他脏东西往里扔,各种垃圾箱外面应注明垃圾的种类。

    4,我住佳园里存了一兜电池不知道该扔到哪。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3-12-23 14:5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根据您提出的几点问题,特做如下解释:

1,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电池属于生活废弃物,环保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没有将居民产生的干电池等废物列入在内,不要求强制集中收集处理。由于没有更好的二次利用渠道,也考虑到集中收集带来的环境风险,各地均没有制定废干电池的回收管理制度,只是作为普通生活垃圾分散处理。

2,目前已经有小学环境教育教案在学校开展教学。

3,垃圾箱设立问题属于市容部门管辖。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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