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广汽本田,津MHR555)有条在宁河段滨玉公路35公里处违章摄录,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07:30分,本人一直使用该车,未外借也未到过此地,经过与曹庄大队电话联系后答复是;录入错误,近期内给删除。至今已有2个月了,期间多次电话联系答复是;曹庄大队已将删除报告上交宁河支队了,电话联系宁河支队告知主管此事的人经常不在,别人管不了。本是他们的录入错误,发现后应该及时矫正与删除,为什么一直不给解决呢,请领导帮助解决为盼。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
2014年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县交警支队已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错误信息删除,并委派专人与您联系告知您结果。
希望您一如既往 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
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