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3年11月16日在翡翠蓝湾交齐了全部房款还有契税和公维,房款只给开了收据,契税和公维是代收的收据。说是要到房管局备案后才可签合同,结果现在一个多月过去了,也不给签,售楼员每次都说尽快签,一拖再拖。这样合法吗?是不是骗人啊?我该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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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清区政府
201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