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今年购置了空港经济区颐景公寓6-1-201住房,为的是让年迈的父母经常地从拥挤的市中心来放松一下,远在江苏的岳父母能够来天津时有独立的空间便于长住。为方便老人,特地买的二楼。
但上月,我父母在此居住时发现一楼新开业一家餐馆,餐馆在房间窗子上开洞直接排放餐厨油烟,而上方不足2米即是我们主卧室的窗子(见附件)。从早到晚,油烟、噪音和异味充斥这我这套房子。
12月1日晚因餐馆扰民我向110报警,2日拜访了城管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此事并求助解决。这些部门随后也去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反馈的意见是:
1、该餐馆属于无证、无照非法营业;
2、该房屋不具备排污条件,不符合业态审批要求,不能开设餐馆;
3、责令停业。
但是至今,该餐馆照常营业、照常排污、照常制造噪音和异味,我的房子根本无法居住。
城管局负责环保的同志让我直接向84906611呼叫中心电话投诉,我反复投诉过,得到的消息一直是“取缔中”,但未见结果。也反复找过上述主管部门,但是每个部门都解释说自己的执法权不足,等待领导批复。
四位老人都是七十岁上下的人,而且是老党员,认真了一辈子,他们很关注此事,也因此着急上火,血压升高。现在我只能每天听着各个部门反复说着同样的话,看不到任何进展,另一方面又要瞒着和安慰四位老人,真的怕耿直善良的他们为此着急影响健康。
我很想不通,这么简单的事,只要严格执法同时合理疏导,就应该很容易解决,怎么现实中到了我们的干部手里和嘴里就变得这么难呢?
严格执法、有效管理,反映的是一级政府的行政能力,也反映了是否真正的把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落在实处,更反映了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意识。再进一步说,也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性,而这是和谐社会的基础呀。
恳请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协调此事,以求尽快解决。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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