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再天津上大学,毕业后在天津工作,户口放在人才交流中心,之后买房,将户口迁出,拿到红色户口本。年底打算领证结婚,配偶也是人才的集体户口,请问如何将配偶加到户口本上?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