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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付春生 提问时间: 2013-12-16 1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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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卫生间漏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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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是江西新余某小区业主,2011年12月30日收房,入住不到1年,上个月发现卫生间漏水,如果是管道漏水保修期是多少年,地面漏水保修多少年,因为叫开发商维修,不愿维修,因为在这个月30日就是二年了,我不知道相关法律保修是多少年,收房时因为不懂收房程序,开发商没有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及验收合格证,我应该怎样维权,请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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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崔春华 回复时间:2013-12-23 14:42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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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
针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供参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关于房屋建筑工程的保修期间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因此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单位承担保修义务并要求合理赔偿。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崔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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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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