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十号路站路经营,小卖部把马路占为己有
尊敬的郑义先生/女士: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经执法局执法队员现场调查,该小卖部经营者为残疾人,有精神疾病,其家属也是患病多年,全家人以小卖部收入维持生计,生活比较困难。区执法局执法队员对该相对人做了大量思想工作后,对其经营的小卖部进行了规范,使其不影响交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委督查室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