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有证据,都对得上,为什么要押4个月的不发???
尊敬的周立武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我办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我们将尽快以二次答复的方式给您回复,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
2013年12月12日
您好!日前,我办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