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领导:
我是高家庄镇西小村的村民,我向领导反映一个问题。2000年左右京哈告诉修建,当时告诉两侧种植了几百米的树木作为绿化带,宝坻政府免费提供树苗、免费给种植并打药除虫。当时政府说的是树木及树木所占用土地产权仍属于原村庄。两年后的2002年高家庄西小村原书记将这些树木以极低的价格承包给了村里的8户人家(这8户人家包括现任西小村委会主任孙红旗及西小村党支部书记骆卫国),约定的承包期为8至15年,每亩地一年的承包费用为100元(当时村里承包地的价格一般是300-500元),当时制定承包期为8-15年这种不固定的期限考虑的就是树木的成材周期的不确定性及树木砍伐需要相关部门批准特殊性等因素。今年在有关部门的批准下这些经济林已经都砍伐了,西小村大多数百姓希望树木砍伐后不要再承包给个人,希望村里集体所有这些树木的收益。但是原有8户承包人(其中就有现任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以8-15年的承包期没有达到15年的上限为理由还想继续承包。造成村内百姓的不满。希望相关领导调查下给群众一个合理合法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