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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小站镇政府领导:
11月26日在小站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天山与68、69、70号楼的业主经过协商,天山方面答应免去3年的物业费和暖气费。新华网对此进行了连续报道http://news.xinhuanet.com/house/tj/2013-11-27/c_118307474.htm。
我是67号楼101的业主,与68、69、70号楼的业主存在同样的问题(证据见附件图片)。与据了解67号楼只有我1户按照天山的要求11月9号交了房,据津南区政府回复津南区建委对天山下发了3份《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尚未整改完毕http://zw.enorth.com.cn/gov_open/3236877.html。
12月7号有很多68、69、70号楼的业主与天山签订了合同,天山对已交房的业主给予了免去3年的物业费和暖气费。我带着相关资料找到了办理手续的物业,他们说我不在赔偿范围内,让我们去找客服,客服让我找物业,当初的售楼员也关机,被他们相互推脱。
作为与天山只有一墙之隔的镇政府,天山是否达到了交房标准,我想政府工作人员十分清楚。另外迫于生活的压力,我交了房,但房子的暖气一直不热,水也时有时无,房子周围的环境也十分脏乱,根本无法居住。
我想作为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小站镇政府对待我会跟对待68、69、70号楼的业主一样,帮助我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文明维权,共建美丽和谐的文明古镇小站!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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