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回津落户
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可申请在津落户。
怎么办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条件
家庭基础在津,单身在外地工作,已办理退休手续。
所需要件
1、退休回津落户申请;
2、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3、居民户口簿;
4、居民身份证;
5、结婚证;
6、退休证件。
办理指南
1.申请人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并填写好退休回津落户申请;
2.申请人到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开具回津落户证明;
3.申请人携带落户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4.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相关规定回津落户。
承诺时限
需经分局批准,不超过30个工作日办结
去哪办
办理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及乡镇级公安部门
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022-27205307)    [查询更多网点]
你问我答
Q:我是一名知青家属子女,我的户口在1991年返津,同年父母为了供养我和弟弟来天津上学,当时弟弟还是借读。我的父亲(知青)和我的弟弟的户口是在2000年返津的,现在就差我母亲的户口还一直留在原籍-河北省,当然母亲在91年也一直来了天津。现在我想咨询领导,我母亲的户口现在回天津落户可以否,都需要什么东西。
A:您好,按照相关规定根据您所提供的情况,可以到和平户政大厅申请落户。
相关政策
公民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