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东丽区俊景苑7-3-801的业主,由于房屋还在装修期间,我们在9月27日到天津市东丽区供热站办理了停热手续,缴纳了600.8元热能损耗费(据东丽区供热站工作人员介绍此小区的供热已转交给天津市热电公司管理,费用也只是为热电公司代收)。2013年11月28日在没有履行检查管道程序关闭密封阀的情况下供热工作人员就直接给打压冲水,造成我家新装的地板、部分新买的家具泡水直接损失5万余元。供热维修人员到来后才关闭了楼道的密封阀,并查看了我家地板、家具泡水的情况。后因赔偿问题我们找到东丽区供热站和热电公司并多次拨打市热电公司投诉电话24582222都没有结果。2013年11月4日市热电公司工作人员回电告知我们停热费交给东丽区供热站的由供热站负责赔偿,并称此小区东丽区供热站还未正式交接给他们,热电公司不承担一切责任。期间我又多次找到供热站及热电公司的相关人员但均没有结果,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希望区领导能够高度重视,了解理清此事,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圆满的答复,谢谢。
尊敬的许向滨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按照天津市燃煤锅炉房并网计划,2013年福山北里锅炉房完成并网,由天津市热电公司供热,俊景苑小区也在该范围内。经过区有关部门的积极协调,热电公司已经同意解决,并就地板损失认定和赔偿金额与业主进行商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