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看见我的信,我是欢坨村翠芳园小区的居民,现在我们这拆迁,我不是本村的居民 ,现在说外来人口的拆迁政策是楼房1400元一平米平房1000元一平米,我们家是100左右6楼的房子!您说给我们这么点钱够买房子的么,我们一家四口,老老小小的,就有两个劳动力,还都是临时给人打工,吃低保,,现在还有一个孩子还在上学,本来生活就很艰难,吃饭都成问题,现在这一拆迁更是雪上加霜,要是有钱当初也不会买这面的房子,您说我这可怎么办呀!只能托人给您写信恳请市里的领导帮帮忙,我只想有个能叫我们生活的家,要不一家四口真的活不下去了,期待您的回复 谢谢您了 谢谢 ! 谢谢 !
尊敬的林英来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按照《东丽区整体村域房屋拆还迁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不具备资格人员购置的房屋按安置面积和平房土建成本计算并给予补偿,即平房土建成本1000元/平方米,加400元/平方米楼房与平房差价款。您还可以到欢坨村委会详细咨询了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