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3-12-03 1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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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城市名居房屋私自开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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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城市名居2号楼906室,2室1厅私自改造为6室单间向外出租,严重破坏房屋结构,给消防和治安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曾多次与物业管理反应未果,请有关部门协助调查,进行处理,望恢复房屋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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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2014-01-03 11:44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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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日前,新区有关部门已约谈城市名居小区 2-906 室当事人,告知此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性,并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当事人表示尽快整改。新区有关部门将按期巡查,若当事人未在规定限期内改正,将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立案查处、行政处罚,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期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沟通,您对处置和答复表示满意。
中共滨海新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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