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注册地址在武清区,但是我实际的工作地点在河西区,也是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但申请限价房的条件中:“申请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含天津空港经济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科技园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请问我符合条件吗?请专家及时解答,谢谢!
刘倩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我市限价房相关规定,具有武清、宝坻区和静海、宁河、蓟县非农业户籍的人员,申请限价房时需在市内六区、环城 四区工作,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申请时需提供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存证明等相关要件。申请人工作地址原则上以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记载的单位地址为准。劳动合同记载的单位地址与申请时实际工作地址不符的,可由用人单位据实开具《工作地址证明》。
此复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