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淑云”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将向您再次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尊敬的"张淑云"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大白庄镇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嫁女享受政策待遇问题
根据村民自治及六步决策法有关规定,大白庄镇南洋码头村2010年征地补偿方案明确规定,出嫁女享受50%征地补偿款,且该村账目显示,出嫁女全部享受50%待遇,一视同仁,反映问题与事实不符。
二、关于村委会公示分款方案问题
经查,原村级事务助理、原两委班子一致表示分款方案已公示。
三、关于2010年以后征地补偿问题
2010年征地补偿款发放时,村委会与出嫁女协议中明确表:本村出嫁女必须与村委会签订本协议,并将户口迁出本村后,分得此次征地补偿款全额的50%,特殊情况户口暂时无法迁出的,视为挂户,签订本协议后,发放此次征地补偿费全额的50%,以后也不再享受任何待遇。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