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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白*       提问时间:2013-11-21 18:00
标题:万新八区群众要求把出租屋(原清洁队驻地)还给群众
内容:

    刘区长及各位领导:

    您好,我于去今年1月份向您反映了万新村8区(曲溪东里)不知何方神圣占用公共设施开办出租屋并圈占公共地界,盖活动房、停车,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破坏小区秩序的情况。时隔多日(大约10天左右),虽然我是匿名投诉,却终于得到了预期的答复:赢来了被投诉人的好一顿臭骂,连我匿名的qq号他们也知道了,我反应的问题他都一清二楚,换来的结果是他们变本加厉,在原本用塑料墩子圈占的地界又埋上了铁桩。在原本是一楼住户的窗户外晾起了开出租屋用的床单被套等等,实际是为了他们自己停车站地,不允许小区其他住户停车。

    刘区长,通过这件事我真的知道了什么叫警匪一家,官匪一家,如果不是您的部下通风报信,怎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我庆幸是匿名投诉,qq号也是用别人多年不用的,不然我怎么敢再向您反映问题?我明白了,在我们这里讲道理是没有用的,我们现在已经把曾经的小区绿地铲平,做成停车位,现在其他邻居也已经把所有的草坪铲了,成为自制停车场。如果有人来管,对不起先把出租屋、日租房、活动房解决再说,这就也叫做公民自治吧!

    话又说回来,公民自治了,要你居委会干什么,要你占着茅坑不拉屎的街办事处干什么?

    刘区长及各位领导,您属下的居民向您诉苦反映问题,看似为了自身利益,其实这正是说明我们政府有缺位的地方,比如东新街的居民小区管理为什么这么乱?若干年前曾经治理的很好的小区环境如今又是什么样子?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反而会遭到报复?我认为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官僚主义”和腐败在作祟。群众一再提出怕打击报复要求保密,为为什么很快就遭到报复,如果不是我们政府中的某些人与这些社会上的人有着利益共同体一般的关系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有的居民传言,开办这个出租屋的人有令人畏惧的社会背景,也有的人说与街里某某领导有关系,我想如果我们人民政府比老百姓还惧怕这种背景, 或者与这些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还能为群众办事吗?

    各位领导,人民政府为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关心的问题是政府的良心,群众反映问题说到底是在帮助政府改进管理,处理得好能够提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就是在这一点一点中铸就的。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反对“四风”问题,并连续在河北、江西视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在十五个领域深化改革,就是要通过反对四风,通过打击“苍蝇老虎”,通过深化改革让人民群众恢复对政府的信心,对党的信赖。

    反“四风”的春风难度就不能度过东新街的“这一关”吗?

    (附:上次反映问题原文)

    刘区长及各位领导:

    您好,我的父母在河东区东新街万新村曲溪东里(8区)居住。在他们的居住地点即小区的四号、五号、六号楼附近(小区的西北角),这个地方有一片院落,十几间平房,一直以来是小区清洁队的驻地,是公共设施。最近不知何方神圣,居然在这片本应属于为群众服务的公共地界建起了“日租房”对外经营。小区道路本来就非常拥挤,居民车辆没处停放经常发生剐蹭,在这个“日租房”墙外的小区一侧原本可以停放7-8辆私家车,减缓一些压力,但自从建出租屋以来,他们自己的车辆和租住人的车辆随意停放,并把墙外空地圈占为己有,又在出租屋对面建起了一间大约10平米左右的活动房,周边不许其他人停放车辆及放置任何物品。

    我想问一下区长及各位领导,小区的公共设施是不是应当用于为群众服务?私搭乱盖是不是应当予以制止?群众利益是不是应当保护?如果群众有意见反映情况是不是应当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并对反映情况的群众给予保护?

    但在这里情况恰恰相反,我们的邻居在他们刚刚建出租屋时就向有关部门举报他们扰民,违章扩建,私占公共用地,得到的却是被建出租屋的人大骂了一个中午,并威胁要举报人“小心不测”且连举报人的电话他们也一清二楚。

    我们希望区长派人了解一下我举报的情况,我们要求立即将小区群众的公共设施还给群众,停办出租屋并立即把非法圈占的公共用地退出,拆除活动房并向小区居民赔礼道歉。

    刘区长及各位领导,恕我不敢具名(只留了QQ号,电话也是假的,不填这项无法投诉),因为我害怕,我的父母都已年近古稀,我不想让他们因为我反映情况受到威胁迫害。我知道,这些人说道做到,比我们有些时刻把为人民服务挂在嘴边却没有任何作为的人说话有谱。他们如此胆大妄为绝不是等闲之辈,必有位高权重之人的支持,不然这么长时间东新街的工作人员没有一个人出面制止,哪怕是反过来做做群众工作也算他们“不辱使命”啊!

    刘区长及各位领导,我不具名是有所顾虑,但反应的情况句句属实,只要您派人看一看就什么都清楚了。不要因为我不敢公开个人的情况而不去查清事实。现在因为反映情况而遭到恐吓,迫害的大有人在,我们不得不防啊!

    有榜样在前,我们小区内现在私搭乱盖之风又起,在原本是绿地的位置,小区居民又纷纷建小屋,存放杂物,有的还在草地上开出一块停车位,如果不对这个领头的做个样板处理,只对居民进行纠正,如何以理服人,过一段时间形成风气,再去管理难度更大。

    谢谢您

回复部门:河东区   回复时间:2014-01-14 15:0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白丁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委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综合执法局调查处理,区综合执法局与街道办事处已联合对该处建设进行摸底调查,待调查后履行相关执法程序,适时进行处理。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河东区委督查室

                               2014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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