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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武女士   提问时间: 2013-11-21 13:26
 标题:购房无合同只有收据,房子被查封,该如何维权
内容:

    我于2013年1月3日买了天津武清博雅轩二期的房子,交了首付十余万,但开发商并未签订合同,六月中旬小区外墙贴满法院的查封公告,因开发商欠高利贷1.8亿元,房子被判给高利贷,现在我的手里只有一张定金3000元的收据和11万首付的收据,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开发商将抵押房卖给业主算不算诈骗?而伙同开发商忽悠老百姓的销售是否应该承担法律后果?如果走法律途径,请问我们该如何做?是单独起诉还是联合其他业主一起呢?起诉费用由谁承担呢?很着急,请详细解答,谢谢!

回复部门:杨慧   回复时间:2014-01-07 11:04   是否超时:是

您好:

您可以向武清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返还11万首付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单独起诉或联合其他业主起诉均可,看您自己的意愿。

诉讼费用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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