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语言文字关系到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是促进民族间交流、普及文化教育、发展科学技术、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基础工程。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分别到达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家用50多年的时间推广普通话,实现了“50年推广,新世纪基本普及”的目标。推广普通话对维护国家主权统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普通话已成为国家机关、新闻媒体、学校和窗口服务四个重点领域的工作语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地域广博,方言繁多。有“五里不同音,十里不同俗”之称。丰富的语言资源,造就了多元的文化。正如您所说的“方言是一个城市的文化基础,是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吴方言就没有越剧;没有陕方言,就没有秦腔;没有沪方言,就没有昆曲。
因此,国家在大力推广普通话的基础上,开始着手科学保护方言。《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了“增强全社会的语言资源观念和语言保护意识。积极开展树立语言资源观念和科学保护意识的各项公益活动”;“建立和完善语言资料库,探索方言使用和保护的科学途径”。
《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针对当前我国语言文字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水平对语言生活需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大力推广、规范使用、科学保护、和谐发展”的工作方向,特别强调了“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是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使命。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是在坚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上,树立各民族语言文字都是国家宝贵文化资源的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各民族语言文字的科学保护。
您的建议非常好,市语委办会按照《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的要求,正确处理好“大力推广、规范使用”和“科学保护、和谐发展”的关系,向兄弟省市学习和借鉴保护方言的做法,努力构建和谐的语文生活。
市教委
2013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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