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好:我是08年南市拆迁被安置到南开区大园新居居住,至今已经5个年头,到现在为止没有取得房产证,多次联系凯兴开发商及和平区房地产对外开发部未果,现在两家互相推脱,我实在无能为力,我恳请书记能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时间帮问一问何原因?从入住到现在已经5年了,还要等多久?如果按现在日期开发票,再转让房屋个人要多承担总额20%税费,20%是什么概念?普通百姓半生精力,多谢请书记,请书记帮忙解决,谢谢
尊敬的网友:
收到您的留言后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处理。
南市地区拆迁启动后,我区在南开区芥园西道大园新居购置了部分安置房,用于安置南市地块拆迁居民。期间,相关部门曾多次与小区开发商凯兴房地产公司联系,协调产权办理事宜。2012年,凯兴房地产公司开始为入住的南开区及我区拆迁居民办理房屋产权证。因我区当时拆迁政策与南开区存在一定区别,为稳妥起见,区相关部门与凯兴房地产开发公司多次进行沟通协调,现已基本达成意向,下一步即将按照方案准备实施,请您再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委督查室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