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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吴英 提问时间: 2013-11-14 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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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房屋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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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在中介签订了房屋中介合同,签字的为买方的的母亲,其儿子在外地,也给了定金。我想咨询的是到房管局签买卖合同时,买方房本名为其儿子(其儿子贷款),在中介签的交易合同是否有效。我问了中介,中介说没问题,都这样签的,到时贷款有他儿子的委托书,但总觉得不对劲。贷款和交易合同不是同一人,这合同有问题吗?请律师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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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王士波 回复时间:2013-11-28 12:05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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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刘先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据我了解,如果买方房本写其儿子的名字,其儿子办理贷款,则在房管局备案的合同需要以其儿子的名义签订且与银行办理贷款的名字一致。至于房屋中介签订的合同也为有效,如果出现违约只能追究签字人即其母亲的责任。两份合同内容如果完全一致,且实际履行也没什么问题,出现违约,则根据不同阶段追究的违约人不一样: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之后其儿子是违约人,如果只有中介的合同则违约人为其母亲。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范爽律师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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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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