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11月8日,市卫生局正式启动了本市2013至2014年度脑卒中筛查和防治项目。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今年本市承担1.8万名40岁以上人群的脑卒中筛查和防治任务。此次项目确定环湖医院、医科大学总医院和第一中心医院作为项目基地医院,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作为项目基地培育医院,分别在西青区、北辰区和静海县抽取1个城市社区和1个农村乡镇作为筛查点开展脑卒中筛查和防治任务,每个项目地区筛查任务为0.6万人。由项目基地医院指导3个项目地区确定的筛查点对40岁以上人群进行初筛,筛查人数必须达到该点全部筛查对象85%以上,并对初筛出的高危人群进行复核和干预,对随访疑似脑卒中患者及时进行诊治。
脑卒中是一种致残率、致死率很高的疾病,70%患者因此致残,30%患者死亡。开展脑卒中筛查和防治对提高本市居民脑卒中危险因素知晓率、控制率,降低脑卒中的发生率、复发率、死亡率和致残率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努力延长高危人群平均寿命,提高生活质量。
今年脑卒中筛查和防治项目开展过程中,将完成对本市1.8万例40岁以上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工作,并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管理。广泛开展脑卒中防治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脑卒中防治知识知晓率。探索符合本市市级的脑卒中筛查模式,建立健全本市脑卒中防治网络。
市卫生局确定西青区、北辰区、静海县作为项目区。每个项目基地分别在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各选择一个具有一定代表性、街乡政府重视、地区人群健康档案较完善、综合条件较好的项目筛查点,必须做到整群抽样,每个项目地区筛查人数不少于0.6万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筛查数量比例,按照本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城市与乡镇常住人口数量比例(40岁以上年龄分布)基数确定,项目筛查对象不包括医院门诊和住院登记病例。筛查点40岁以上全部常住居民(1973年12月31日前出生)列为筛查对象(半年以上在外居住者可排除)。2011、2012年度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的筛查对象不能重复计入2013年项目筛查对象(系统自检)。单一筛查点筛查人数必须达到该点全部筛查对象85%以上。
本市将在环湖医院设立天津市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医疗机构及项目承担基地医院工作人员的市级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筛查方案介绍、现场工作程序、现场调查技巧及质量控制、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超声筛查、筛查信息调查表填写及网络直报、脑卒中高危人群管理及随访方法等。项目承担基地医院负责组织筛查点的街(乡)政府、村(居)委会、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做好目标人群的宣传动员工作。基层医疗机构将负责组织目标人群进行初筛问卷调查、体格检查,并进行脑卒中高危风险评估工作,并将风险评估为高危的患者信息报至辖区项目基地医院。
环湖医院、医科大学总医院和第一中心医院三家作为项目承担基地医院,将负责组织对高危患者进行复筛问卷调查、血糖及血脂等实验室检查及脑颈部血管超声检查,并实施分类干预。对脑卒中中危、低危人群,进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对有其他慢性病史者,根据相关疾病诊治指南由基层医疗机构给予指导干预。对脑卒中高危人群,或既往有脑卒中,和/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者,由项目承担基地医院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项目工作组,对该人群进行复筛、生活方式指导、随访、数据上报等工作。对筛查出的疑似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颈动脉狭窄≥50%的患者,转诊到基地医院进行规范化诊疗;治疗结束后,转至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定期随访和规范化干预管理。
该项目是本市开展脑卒中筛查和防治项目的第2年,对提高本市居民脑卒中危险因素知晓率、控制率,降低脑卒中的发生率、复发率、死亡率和致残率将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有助于延长高危人群平均寿命,提高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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