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上说自怀孕10周内办理有关手续 想问一下:我已参保2014年度城乡保险 但到14.01.01已经怀孕27周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又该如何报销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