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1年生人,2000年上的保险至2003年下岗了,至今没有交保险,而且我妻子也下岗多年了,请问有什么政策可以补上保险吗?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具有我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地的社保分中心个人缴费窗口缴纳城镇个人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同时可以将就业转失业期间中断的保险进行补缴。对于补缴保险没有优惠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