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 关于治理毁绿占绿及私搭乱建问题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践踏城市公共绿地和损坏绿化设施行为。将管理视角向社区和社会单位延伸,做到监管全覆盖、管理无盲点。严格执法处罚,对恶意毁绿占绿行为,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切实把园林绿化成果保护住、巩固好。
二是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处置日常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模式,加强与居委会、物业公司的沟通合作,居委会、物业公司发现私搭乱建行为,及时向所属区(县)综合执法局反馈,接报后所在区(县)综合执法局在1小时内派执法队员到达现场,依法进行查处。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治理,将私搭乱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私搭乱建案件。全面梳理私搭乱建案件,针对媒体反复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从现在起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市、区(县)综合执法局全程督办,确保查处整改纠正到位,切实有效地震慑相对人。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对私搭乱建治理的高压态势。
四是全面强化对私搭乱建行为的执法管理。建立健全私搭乱建行为执法的管理责任制,规范对私搭乱建行为的执法管理流程,增加对私搭乱建治理的考核权重,公开监督电话,确保私搭乱建发现一处、拆除一处。
五是进一步增强拆除私搭乱建的时效性。严格实行公示、反馈、告知、动员自拆、申请助拆、组织强拆等六步工作法,坚持自拆、助拆、强拆、缓拆的“四拆原则”,做到刚性管理、柔性执法,无情拆违、有情操作,对在限定期限内拒不自拆的,提请区(县)政府组织强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二、关于治理车窗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
会同多部门联合行动,深入开展车窗垃圾治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设点布卡,集中力量,严厉处罚。深入开展“共建美丽天津,共享美好生活”、摒弃陋俗、告别陋习和专项治理行动的正面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促进市民公德意识、环境意识的提高和良好风气的形成。
三、 关于治理交通违章问题
一直以来,市公安交管局针对全市各条道路出现的各类易引发交通事故、易造成交通拥堵的交通违法行为,以电子警察摄录和执勤民警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加大路面治理力度,本年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00.1万余起。
同时,针对您提到的“各类交通陋习”,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市公安交管局将继续根据相应处罚依据进行处罚;对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其行为对交通秩序影响较为明显的,市公安交管局将通过教育提示和社会宣传等方式,提示交通参与者自觉摒弃陋习,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四、关于破坏公交车上卫生、在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喧闹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企业车辆清洁的有关规定,加大现场的管理力度,认真落实车厢地板“一圈一清扫”及车辆整日“六净、两无”制度。 二是驾驶员在运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遇高峰时段做到:及时疏导、及时制止大声喧哗等不文明的乘车行为,确保安全行车。 三是充分利用车厢高科技设备,及时播报“安全、服务、文明乘车”等提示语,使乘客自觉遵守和维护车厢乘车环境,为乘客创造文明的车厢环境等。
五、关于治理燃放烟花爆竹污染问题
燃放烟花爆竹除存在火灾、人身伤害事故等安全隐患外,还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烟花爆竹的主要原料是黑火药,其主要成分为一硝、二磺、三木炭;黑火药爆炸燃烧后将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有害的尘埃,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使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浓度上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如大面积燃放烟花爆竹肯定会加剧雾霾程度。
市政府于2004年6月30日发布了《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4号),该办法第4条确定了公安机关负责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同时还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晚燃放时间可至次日2时”。在《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建议性和健康防护措施第5条也明确提出了“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减少燃放烟花炮竹、祭祀烧纸等行为”的要求。同时,市公安局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也实行“限时、限地、限品种”等措施。
此外,2013年10月23日市市容园林委、市民政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书,倡导向陋俗陋习说“不”,其中第二项就是“不燃放鞭炮”。目前,市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严格限制。
六、关于医院绿地改建停车场,导致局部区域空气污染问题
为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市医疗秩序和就医环境,自2007年始,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了“五静、六有、三有序”环境治理工作目标,相继开展了“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创建优美环境、方便患者就医”、“奋战300天,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和“医院环境年建设”等多项活动。新建和改扩建医院的绿地面积严格按照标准建设,老医院利用现有条件进行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建设喷泉、花坛,扩大绿地、种植草木,规范停车场,实现绿地最大化建设,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就医环境,让患者满意在医院。
近年来,私家汽车拥有量持续增加,医院就医停车位远远跟不上车辆增长速度,就医停车需求不断增加。为缓解就医停车难问题,医疗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在不影响人流、物流、医院环境前提下,按照《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不擅自迁移院内树木,合理规划道路、绿地和停车场,最大限度满足患者就医停车需求。
营造医院良好的环境是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社会群众的共同心愿。随着百姓环保意识不断提高、患者选择绿色出行方式的增加、我市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的推进、控制小汽车无限制扩张等方面具体措施的改进,相信医院整体环境必将得到进一步改善。
市市容园林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公交集团
201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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