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我是东丽区新立街老圈村村民,经过多次向您反映,昨日开发区工商所刘所长以及工商局孟科长来到我的住处,与我沟通关于我家旁边橱柜厂的问题。
二位工商局领导皆表示,喷漆污染空气,不影响工厂办理营业执照。但他们依然没有解释清楚,有污染前科的工厂是否也可以直接办理营业执照,而从我对他们的话来理解,就是即使有污染,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也是不予考虑的,不知道这样说对不对。
此外在二位工商局领导在了解到,该工厂已经过了环保局下达的整改期限,并且交完了罚金,但依旧没有进行任何整改。纷纷表示根据我国环保法,环保局在向企业下达整改命令后,拒不执行的应当上报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取缔。或者向当地政府,提交取缔材料,由当地政府向工商局下达命令,取缔该工厂。但现在该工厂已然过了整改期,虽然缴纳了罚金,但拒绝整改,而且过了整改期很长的时间了,这是相关部门的失职。
针对工商局领导的言论事后我在网上查了相关资料,也确实向二位领导所言的那样。而我希望既然我在此向您反映情况,而您可以代表区政府,那么您看此事能否强制取缔呢?
麻烦您了,就在我坐在电脑前向您反映情况的现在,依然可以嗅到从窗外飘来的油漆味,看来今日风向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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