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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3-11-07 09:49
 标题:退休人员看病门诊报销比例
内容:

    我的母亲今年57周岁,她16,7岁就参加工作了,但在她37岁的时候就因身体不好已经不上班了(是在1993年),当时未办理病退,后来公司也不景气倒闭了,最后是在劳动局办理的退休手续。

    相关规定是参保人员应于人事或社保部门办理退休手续的当月提供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其视同缴费年限(即2003年12月31日前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以上集体企业累计工作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25年以上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现在我不是很清楚她的实际缴费年限,只知道她每年退休金都会扣一部分的大病补充保险。

    我想了解的问题是:

    一、我如何查询母亲的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二、如果医保累计缴费在25年以上,我母亲是否享受门诊报销比例?比例大致是多少?

    三、大病补充保险是意味着如果缴费人需要住院是可以按照比例报销的吗?报销比例是多少?医保累计缴费未满25年,会影响住院报销比例吗?

    希望能尽快得到答复,谢谢!

回复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时间:2013-11-08 15:17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网民联系电话解答相关政策。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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