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研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1月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经我局相关部门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针对乘客投诉,公交公司立即与车队联系,并与11月5日热线投诉核对,此投诉当日已通过96196和北方网进行了投诉,经核实,情况基本属实,经车队教育该驾驶员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深刻的认识,接受车队处理。车队与当事人进行回复并对驾驶员作出如下处理:一是 驾驶员通过电话与对方进行沟通并赔礼道歉,已取得对方谅解。二是 对该驾驶员进行摘班处理,根据公司违纪处理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外,星级奖归零。三是责令驾驶员补齐2元乘车款,并投到投币箱内。四是在全车队职工大会上作为反面教材,责令驾驶员作出深刻检讨,并教育广大职工杜绝类似恶性服务投诉的发生。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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