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感谢您留言。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2008年户籍由江苏省南京市迁入天津市河东区。今年7月,您到滨海新区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咨询孩子落户问题时,对工作人员解答有关落户政策和服务态度不满。
收到您的留言后,新区人口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员及时登门了解情况,就有关户籍落户政策、办理程序进行了解释,对工作人员掌握政策不准确给您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根据政策,您的孩子不具备在天津开发区落户的条件,待符合条件时再进行申请。新区人口服务中心同志表示到时将积极提供帮助。
新区公安局就此问题举一反三,采取四项措施进行整改。一是调整工作时间,将每周五下午工作时间延长半个小时。二是实行周六正常上班延时服务制度。三是对办理户口业务实行预约制度。四是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整顿活动,加强民警业务培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市滨海新区区委
201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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