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雅*********       提问时间:2013-11-04 16:38
标题:商品房面积缩水,万科拒不退款
内容:

    商品房面积缩水,万科拒不退款

    尊敬的德来书记:

    您好,我们是万科金色雅筑南苑7、8号楼的全体业主,开发商万科今年6月份通知业主办房本时被告知需要改发票,说是东丽房管局测量的实际面积比合同面积都要小,中间户每户差0.29平米,两边户每户差0.3平米,不改发票办不了房本。改就改吧,面积变小了,总房款变少了,那我们买房时多付的房款总得退吧?这毕竟买的不是一件小商品,差个块儿八毛你爱退不退,谁也说不出嘛,相反,对于咱普通老百姓来说,买套房子那可是购买的大件商品,每平米少则几千多则几万块,就算是差了零点几平米,细算一下那每户也得差了几千块钱,两栋楼就是几十万,哪能到你开发商这里说不给就不给,说不退就不退了呢?!不是拼上积攒了一辈子的辛苦钱加贷款,普通老百姓能买得起房子吗?老百姓多不容易啊?!

    万科售楼处的人说,他们不退是因为销售合同附加条款规定的,可以不退。你听一听,这合同里竟有猫腻呢!想弄个霸王条款说事儿。别的开发商咱不敢说怎么样,像万科这样经营房地产开发那么多年,企业形象企业信誉也该响当当了吧,怎么还玩这么低能的游戏规则呢?能符合万科的企业形象吗?试问一下房子是你万科开发的,房子出现面积误差是你造成的,要是有责任的话,那责任也应该由你来负才对啊?那你万科凭嘛就把业主多付的房款给没收了呢?替你买了单呢?那是公民的基本财产权,是宪法都赋予了的基本权利,你万科就能凌驾于宪法之上把权利给剥夺了?这不是巧取豪夺,是嘛呢?这能是公平,能是诚信吗?你万科最起码的社会责任那里去了?企业要都这样,和谐社会怎么建?群众路线怎么走?“东丽梦”、“中国梦”什么时候才能实现?

    这件事已经拖了好几个月了,有的业主也找过东丽消协,但是万科拒不退款,真拿他没办法。我们万科金色雅筑南苑7、8号楼的168户全体业主都是守法守规矩的普通公民,打心眼里都想维护东丽的和谐稳定,正是基于这种责任,我们只好求助于您,求助于政府出面了。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3-11-13 10:3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经调查,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加条款中对面积有提前约定,一是差异值在正负0.5%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互相不退不补;二是差异值大于正负0.5%的,双方就面积差异据实结算房价款,多退少补。因开发企业在与购房人签定合同时并不知面积是增加或者减少,故其条款争议应由仲裁机构或法院认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区委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回复率  满意度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