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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人:韩*       提问时间:2013-10-31 21:06
标题:蓝庭国际诱骗购房行为
内容:

    书记您好!

    本人在蓝庭国际购买了一套酒店式公寓住宅 当初买的时候销售跟我说 蓝庭国际一期已经改为民用水电 二期在申请, 就是冲着这一点买的这里的房子 谁也不会想到同样的房子两种待遇啊 现在一期民用电 二期商业电 这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太大了 同样他们的房子两种待遇 1 房子折价 2 经济负担重了 给业主们心里带来的压力也很大 天津很多酒店式公寓都是民用水电 二期蓝庭国际 还存在偷税房 也就是差价房 实际房款跟合同上相差10几万! 蓝庭国际二期业主1000多户啊 请书记调查一下 还咱老百姓公道 !!!!

回复部门:东丽区   回复时间:2013-11-08 17:44   是否超时:

尊敬的韩鹏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给您:

        一、用电标准问题

        经查,蓝庭国际项目一期4号地和二期6号地的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用电按照商业标准收取,销售过程中未承诺用电标准改为民用。2012年8月,开发企业将蓝庭国际4、6号地相关资料报送电力部门,申请将用电标准由商业改为民用。经审批,一期4号地转为民电,二期6号地未能通过审批。

        二、关于“加价房”问题

        您反映的情况应为从其他购房者手里购买房屋,属于客户更名,在《商品房管理条例》中对于转买他人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的买卖有所规定,但未明令禁止,属个人行为。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委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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