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不免费乘公交车,残疾人保障条例的亮点,是残疾人免费乘车,2012年5月1日执行,市残联解答,政策超前,不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有没有考虑残疾人的感受。政府何时能做实事,政策落实到位。[解答] 您好!由于此项规定公告在先,施行在后,具有一定的超前性,需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解决。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后,方能实施。哪位的领导“水平”高,你的法律“水平”高,解答的“水平”更高,残疾人很难......现在新一届领导关注新的亮点。有法不依。市民政局.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不执行,请你们为残疾人立即解决此问题,为新天津做贡献。多次不能解决关于残疾人不免费乘公交车。残疾人办事难,难,难……领导们为新天津做一点好事。领导们自我批评立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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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款已对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有了明确规定。由于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存在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及保险、残疾人身份认定、财政据实补贴等诸多问题,落实条例规定需要深入调研和协调。经过市残联、市交通港口局等部门共同努力,目前,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实施意见已起草完成,正在征求相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市残联、市交通港口局
2013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