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孙春兰书记:
前园村为西青区下属自然行政村,坐落在红桥区界内。2006年我市“南运河两侧道路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启动,由市建委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南运河改造重点工程指挥部”,对我村实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市建委派出人员与我村协商拆迁补偿事宜,并指定由代建单位与我村三方于2006年12月15日订立拆迁补偿协议书。为南运河改造项目早日完工,村里积极配合拆除了正在经营中的村属三家集体企业厂房建筑5321.6㎡(企业内229名村民职工被迫下岗等待还建时就业);和占用村集体土地40亩未予补偿。按协议约定在四年内落实还建公建,至今已七年了仍未还建,期间我村从未间断要求相关部门按协议履行、解决拆后村民安置的民生大事;因责任部门对拆后归还集体资产为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大事,没有重视、一直拖延,导致按协议约定的500万元用于逾期还建安置拆迁企业下岗村民的生活保障金于2013年即7月份已用尽, 后续村民生活保障资金得不到落实。
2013年4月11日前园村再一次到市建委提交《关于解决南运河拆迁遗留问题的公函》,市建委受理并批复由市政处具体办理,6月14日市政处召集相关单位,就解决拆迁所占用的前园村的土地补偿,还建公建,以及协议约定在未还公建过渡期内支付下岗村民生活保障费三项内容进行协调,会议明确提出由市建投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6个多月过去了,我村每天都到市政处询问进展情况,目前就解决前园村南运河拆迁遗留问题、市建投与市建委两单位相互推托一直没有拿出具体解决办法。由此村民对当初由市建委组织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至今未履行的行为,极为不满。
由于事关重大,时间紧迫,请孙春兰书记支持我村维护村民集体合法权益的主张,责成并督促市建委从速解决前园村南运河拆迁遗留问题,使前园村尽早渡过难关。
此致
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前园村民委员会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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