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尊敬的区领导您好:
我是贵区大寺镇友谊南路与梨双路交口远洋万和城社区居民,现我们小区物业没有按照当初买房时销售人员承诺给广大业主们关于地下车库月租的收费标准。现强行收取地库每月520元的,地上每月150元停车的收费标准。此收费标准已经确实高出了我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存车收费标准。
请区各位相关领导,为保证居民合法权益,不发生群体性恶劣事件,望能积极协调远洋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代表大家共同协商解决此问题。
谢谢!
附: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固定车位收费标准
1)具备照明、喷淋、磁卡管理等设施,停车较完善的大型停车场(库
/楼):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30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
500元/月车位。
2)具备3级停车场设施条件,并有简易遮盖、照明设施的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15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240元/月车位。
3)无任何遮盖设施,含柏油、水泥、花砖、锁砖、草皮砖等地面的露天停车场:排气量在3.0升及以下的60元/月车位,排气量在3.0升以上的120元/月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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